課程名稱 |
民法概要乙 Outline of Civil Code (b) |
開課學期 |
111-1 |
授課對象 |
國際企業學系 |
授課教師 |
蕭奕弘 |
課號 |
IB2003 |
課程識別碼 |
704 173B0 |
班次 |
01 |
學分 |
3.0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必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五6,7,8(13:20~16:20) |
上課地點 |
管二101 |
備註 |
授課老師 : 蕭奕弘. 總人數上限:100人 外系人數限制:50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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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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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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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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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本課程主要目的為使同學對民事法有基本之認識,能夠熟練的運用法條,掌握民事法議題之核心。本課程之教學內容除學說之介紹外,亦著重實務案例之分析、討論。教學目標主要在於使學生明瞭民事法之基本理論,進而瞭解實務的運用。同時藉由案例之研習,使學生對法律產生興趣,並從生活中瞭解權利義務關係,瞭解法律並非刻板生硬之法條而已,其與日常生活是密切結合不可分的。 |
課程目標 |
上課除了在開始的幾堂課程中,會對法律的一般概念有所介紹外,教學內容以民法之內容為主,如民法總則、債篇、物權、親屬、繼承等,由於民法相關問題範圍相當廣,而坊間民法概要教材多側重於對民法規範之闡述,往往缺少對相關案例之介紹與說明,因此本課程除指定參考之教科書外,將以教師所講授之內容與案例為主。 |
課程要求 |
上課採取互動式之教學方式,並不完全以老師講授為主,亦鼓勵學生提出問題並表示意見,學生上課之表現亦是學期評分項目之一。 |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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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備註: 課程行政等相關事宜請洽黎勝文助教:r10341001@ntu.edu.tw |
指定閱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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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書目 |
陳聰富,民法概要,元照出版社。 |
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No. |
項目 |
百分比 |
說明 |
1. |
課堂參與 |
1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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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課前小考 |
10% |
了解同學對相關概念的熟稔程度,非考試,按時完成即可。 |
3. |
課後小考 |
1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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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|
期中報告 |
25% |
找尋特定民事法律判決,就其案件背景與相關法律議題進行介紹與說明。 |
5. |
期末考 |
45% |
100題選擇題測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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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次 |
日期 |
單元主題 |
第1週 |
9/9 |
中秋節放假 |
第2週 |
9/16 |
課程介紹&法學緒論 |
第3週 |
9/23 |
侵權行為(一) |
第4週 |
9/30 |
侵權行為(二)、契約、無因管理 |